雇主必知!解雇员工的法律

2024年3月1日

在劳动法方面,泰国比绝大多数东南亚国家更为严谨,泰国的法律会更为倾向保护泰国员工。在很多场景下,外资企业会忽略泰国劳动法,未能注意到其法的严肃性。这导致当外资企业雇用员工时,没有在工作合同中将诸如“解雇”等部分描述得足够清晰和准确。结果即是,有些解雇的案件雇主须赔偿员工,不仅造成公司财务损失,更直接影响了公司的名声和口碑。

所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外资公司需要很清楚地了解泰国劳动法,尤其是关于解雇和赔偿金的部分。

解雇相关部分,泰国《劳动法》第118条明确的规定在职时长与解雇补偿金,如下:

在职满120天但不满1年,发给不少于30天的解雇费。

在职满1年但不满3年,发给不少于90天的解雇费。

在职满3年但不满6年,发给不少于180天的解雇费。

在职满6年但不满10年,发给不少于240天的解雇费。

在职满10年但不满20年,发给不少于300天的解雇费。

在职满20年以上,发给不少于400天的解雇费。

同时,这些解雇费还包括员工应当得到的每月固定收入。如根据员工的工作合同,规定雇主提供员工(每月)700 泰铢的电话费,800 泰铢的交通费。那么,其收入及工资也应算入合法得到的解雇费。不过,如公司规定电话费、交通费等福利必须根据员工票据实报实销,此福利则不能作为员工应得的一部分解雇费。

此外,如需要立刻解雇员工,泰国《劳动法》第 17条规定,雇主至少30天之前向员工告知解雇,这样员工可继续工作30天并得到满月的工资,或雇主选择“临时”解雇,按照法律公司须付满月的工资。因此,如果在员工的工作合同上没有详细描述公司解雇或相关的公司规定,公司可能会被员工不当正解雇起诉。所以,泰国劳动法是外资应深入了解的知识。

不过,支付了这两个部分的赔偿并不能表明公司解雇员工的纠纷全然终止。有些员工还不满意两个部分的赔偿,或觉得自己得到不公正对待或违法解雇,他们可以向劳动局提出申诉(可通过劳动局官网:https://www.mol.go.th/service-complaint)。这样,这种最严重的情形就难以避免了,公司只能面临雇员的非法解雇诉讼,等待劳动局的审查。

总而言之,外资企业雇用员工之前,最关键的事情是要注重工作合同各个方面的细节。工作合同不仅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并且工作合同的签订也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

特别提示,一旦有招聘员工,公司必须提供工作合同。若公司的员工超过10个人,根据泰国《劳动保护法》第108条有规定,雇主须提供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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