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泰国立一份合法且有效的遗嘱?

2024年8月15日

近日有许多关于国外遗嘱那到泰国实施的咨询,首先,遗嘱是什么?它的重要性何在?每个国家都有其合法且有效遗嘱的规定和模版,泰国也不例外。

泰国的遗嘱可以分为五种形式,只要在立遗嘱的过程中遵循法律规定,就能形成有效的遗嘱。遗嘱可以用任何语言。

第一种:普通遗嘱 普通遗嘱可以手写或打印完成,必须包含立遗嘱的日期。最重要的是,遗嘱人必须在至少两个证人面前签字或按手印,但证人仅可签字,不能按手印。遗嘱一旦立定,任何修改或添加都无效,除非含有日期,并在至少两个证人面前重新签字或按手印。

第二种: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全程亲自书写,只能签字不可按手印。不需要有证人,但遗嘱必须注明日期。除由遗嘱人亲自手写添加并签字的修改外,任何其他修改和添加均无效,但不影响原遗嘱的有效性。

第三种:备案遗嘱 遗嘱人可以向地区民政部门申请立备案遗嘱。遗嘱人及至少两个证人将遗嘱信息告知县长,县长记录后将信息在遗嘱人及证人当面宣读。确认无误后,遗嘱人及证人签字,县长则写上日期并签名再密封。备案遗嘱不一定要在民政部完成,也可以在其他地点进行。立遗嘱后,遗嘱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由民政部门保管。若选择后者,遗嘱人去世后,需出示死亡证明以领取遗嘱。

第四种:保密遗嘱 保密遗嘱可以按照普通遗嘱或自书遗嘱的形式进行,并将其密封在信封内,信封口需签名。立遗嘱人将密封的遗嘱在至少两个证人的见证下交给县长,并告知该文件为遗嘱(如遗嘱人有听力或语言障碍,可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县长登记遗嘱人的意愿并写上日期后,将遗嘱放入信封中,加盖职位印章后签字,最后遗嘱人和证人在信封上签字。保密遗嘱完成后,遗嘱人可立即领取。

第五种:口头遗嘱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面临生命危险、传染病或战争,导致遗嘱人无法使用上述四种方式立遗嘱时,可以进行口头遗嘱。口头遗嘱的方式是,立遗嘱人当着至少两个证人的面说明自己的意愿,随后,所有证人应在情况允许的第一时间到民政部门向县长报告遗嘱的日期、内容及导致无法正常立遗嘱的原因。县长将这些信息记录下来并让证人需签字。注意:口头遗嘱将在遗嘱人恢复正常立遗嘱能力一个月后失效。

理论上虽然泰国接受其他国家的有效遗嘱,但在实践中过程会很繁琐,就算有国外有效遗嘱仍然需要向泰国法院申请指派遗嘱管理人。所以,如果您在泰国有资产的话,建议您按照泰国法律立一份有效遗嘱。